河北农光互补项目 违占农地衡水样本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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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河北农光互补项目 违占农地衡水样本调查   来源: 中房头条   建设中的景县农村光伏发电项目圈地…

  原标题:河北农光互补项目 违占农地衡水样本调查

  来源: 中房头条

  建设中的景县农村光伏发电项目圈地继续

  海石 中房报记者 樊永锋 北京 衡水报道

  河北多地农光互补光伏项目被指违规占地乱象横生。

  2022年5月中旬,河北省行唐县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清表纷争引发舆论,施工企业的被查处,也掀开了河北多地光伏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群众工作不到位、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监管工作缺失缺位、施工违法违规等诸多问题的面纱。

  农光互补项目,是通过光伏企业在农业种植田地上支架光伏板等设施,实现板上发电、板下种植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旨在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民增收。

  2019年8月13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9年]1104号),明确可以使用除永久农田之外的农用地进行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项目,为省内各地蜂拥上马的农光互补光伏项目规范用地提供了政策依据。

  2022年5月11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光伏复合项目占用耕地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未形成工程实际占用的存量光伏复合项目,不得占用耕地;已形成实际占用耕地的,市县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以农为主、光伏为辅,农业与光伏产业互补共赢,同时不对土地形成实际压占、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严禁“只有光、没有农、未互补”。

  《通知》规定,工程实际占用耕地是指在2022年1月17日之前光伏方阵设施已铺设完成。这意味着,在此之后,河北全省范围内未建成的农光互补项目将被调整或取消。

  该政策发布后,有光伏企业在河北衡水市下辖区县多地突击施工。一时间,成百上千根光伏地桩在田间地头遍地开花。当地群众普遍质疑“本应惠农的农光互补项目却背离初衷,施工建设中走样变形,频发毁地伤农乱象”。

  5月下旬,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深入衡水市景县、武强、故城、冀州等地农村走访时发现,数个已建、在建、待建的光伏发电项目,普遍通过租赁方式获得村集体成片土地。项目占地少则近千亩,多则数千亩,被占土地中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

  更为严峻的是,衡水辖区内多地非正常程序征占耕地建设光伏项目的案例,已造成土地闲置、撂荒、被压占以及麦苗被毁等情况,此类现象仅是河北省内多地农光互补项目土地问题频发的冰山一角。

  武强县周窝镇郭院村北光伏占地被指为基本农田

  耕地在“稀里糊涂”中被占

  “自己家的地,别人来定价”。衡水景县青兰乡朱加官村村民朱一建向记者表示,该村南成片耕地因土壤肥沃,灌溉便利和产粮高,一直以来被视为村里的“粮囤”。

  然而,在2021年秋庄稼成熟之际,接到村委会干部通知,“我家位于村南的7亩多耕地,待收割完田间玉米后即被租用,年租金为每亩1000元,一年一付。租地者为景县疆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县疆能公司”)”。该村干部强调,村南共出租耕地500余亩,涉及全村100余户村民。此外还有王加官村100余亩、北江江村300余亩。

  上述村庄近千亩耕地,与景县疆能公司实际用地需求仍有差距。青兰乡小神冢村西口,是景县疆能公司5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部驻地。据门口设置的展示牌显示,项目选址于景县青兰乡王加官、朱加官、小神冢、北江江等村,工程投资28846.05万元,占地约1600亩,计划2022年9月30日竣工验收。项目由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国际”)负责施工。

  据朱一建回忆称,当初朱家官村土地出租事发突然,村民们并知情,多数村民均为秋播冬小麦购置了农资,仅此一项,他花费近2000元。“一年前的麦种和肥料至今仍堆弃在院落内。”他说。

  “土地出租定价权理应有村民决定,实际情况是村民没有任何话语权。”朱一建表示,土地弃耕建光伏,意味着全村将失去三分之一的口粮田,没了土地村民们吃饭都成问题。而每年每亩千元租金补偿也仅是村民种地收入的一半,今后村民整体收入水平或将受到影响。为此,该村有不少村民提出拒绝出租或提高租金标准的意愿,但村干部回应称是上级政府经协调后作出的决定,朱一建和该村多数村民只能接受了土地出租。

  另有朱加官村民向记者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事关全村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和经失地村民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相反,本村土地出租从动员到签订,均由村委会干部拍板决定,有关土地租赁合同至今鲜有村民看到过。”目前朱加官部分村民因租金过低而拒绝出租村南土地。

  青兰乡政府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景县疆能公司与朱加官等村土地租赁合同的确已签订,签订过程是先由村民与村委会签订委托书,后由村委会与乡政府和景县疆能公司签订三方租地协议”。该工作人员证实,因事先签了委托书,该村失地村民未在土地租赁合同上签字。

  5月21日,记者在朱加官村南农光互补项目施工现场看到,耕地内水泥地桩一眼望不到边际。记者调查发现,标注有“中机国际”字样的露天料场占用的依旧是该村耕地,其东西两则道路进行了水泥硬化。

  衡水市新能源企业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料场为景县疆能公司光伏发电设施临时存放场地,按照规定,项目施工场地不允许改变土地原貌。显然,耕地上进行道路硬化的非农化建设,背离了前述《通知》中不得对土地形成实际压占等规定。

  基本农田标识下的农地紧邻光伏项目

  为填补用地不足基本农田被强建

  “过去该片区土地都是基本农田,政府部门还专门设置了相应的保护标识。”王加官村村民向记者指认,景县疆能公司租用该村东土地近200亩,正处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

  在距光伏项目西端围栏约10余米的一处低压配电房墙上,标注有“景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字样清晰可见。

  青兰乡政府负责王官庄村的帮扶干部认为,景县疆能公司圈占地块中不存在基本农田,均为一般耕地。

  记者调查发现,衡水下辖县区内占用基本农田建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的并非孤例。

  2022年5月11日,武强县周窝镇郭院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举报称,2021年12月,河北省衡水市武强县郭院村500余亩基本农田被县里引进的光伏项目强制占用,我村村民未看到任何公告和审批文件,甚至未经过部分家庭的允许,直接把杆子戳到了农民种植着小麦的地里,希望市政府引起重视,种地是农民唯一的生存方式,查明事情的真相,尽快把土地归还农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未对相关举报予以回应。

  武强县政府网站对该项目占地情况表述称,2021年9月14日,武强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称,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拟征收周窝镇郭院村土地0.1765公顷,用于武强县特百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强特百乐公司”)新建武强县3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补贴竞价项目用地,并对土地征收作出补偿安置。

  “项目用地多数为以租代征。”5月24日,郭院村村民郭垚向记者表示,2021年开始,在周窝镇政府默许下,武强特百乐公司以每年每亩1270元价格,租用该村北土地约550亩,用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租期26年。两年前,该村东占地百余亩光伏发电现已建成并网发电。

  郭垚指出,被光伏发电项目圈占的村北土地,全部为基本农田,原先种植的是果园,后来改种庄稼。据郭垚提供的多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实,位于郭院村北被光伏项目设施占用的土地为基本农田。

  今年初,未经村民签字同意的情况下,郭院村北成片麦田遭武强特百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方——天津蓝天太阳科技有限公司强行施工,将水泥地桩立满田地间,施工过程中造成数十亩未返青麦苗损毁。

  郭院村其他村民也表示,近期,武强特百乐公司才将施工毁苗补偿给付村民。

  5月24日,记者在郭院村北武强特百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现场发现,项目场地间仍有村民拒绝出租的零星地块种植的小麦即将收割。此外,光伏发电板下土地上到处残存着成片初春长势的麦苗。据当地村民介绍,麦田被光伏发电占用后,村民失去了对田地的管理,冬小麦在施工破坏和频繁遭遇羊群啃食后,绝收已成定局。

  5月30日,武强县周窝镇政府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对于郭院村北建光伏发电一事知晓,所占土地没有基本农田,项目建设符合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此前,武强县光伏项目占地问题已引起衡水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据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显示,2021年4月15日下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带队赴武强县就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并要求武强县高度重视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农光互补”在农业粗放管理中失色

  “跑马圈地”农地遭闲置撂荒

  政策引导,巨额投资的双重利好,农光互补项目颇受地方政府追捧,在衡水下辖个别县市呈现涌入态势。

  2022年2月15日,经衡水市政府批准,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其官网发布《衡水市2022年省市重点项目名单》。其中,景县疆能公司和武城特百乐公司等光伏发电项目赫然在列,深州市和故城县各有3个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榜上有名。

  以故城县为例。该县3个100兆瓦级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拟在同一年开工,并摘得市级本年度重点项目殊荣。

  据了解,上述项目投资方分别为三峡新能源故城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新能源故城公司”)、大唐故城新能能源有限公司和故城俊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进展较快的为三峡新能源故城公司。

  2022年3月28日,故城县行政审批局对三峡新能源故城公司故城县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作出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故审表[2022年]第011号)显示,项目投资54641.68万元,涉及故城县辖区4个乡镇,12个村,22个地块,据公开数据显示,该项目占地近2700亩,其中,辛庄乡2300余亩、里老乡约100亩、房庄镇约50亩、青罕镇约150亩。

  记者在辛庄乡东化、大寒布、十美、陶户庄等村走访时发现,三峡新能源故城公司位于上述村庄的光伏发电地块,已实际用围挡圈占,所圈土地多数处于撂荒状态,部分地块已被放牧。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陶户庄村原村干部告诉记者,从2021年下半年起,三峡新能源故城公司以租赁方式,陆续从上述村民手中获得土地并圈占。十美、陶户庄等村被占400余亩,大寒布村90余亩,东化村约50亩。每亩年租金800至850元,租期15至20年。这位村干部坦言,上述村庄被占地块大部分为耕地,闲置时间半年以上,均错失一季冬小麦种植。

  前述《通知》规定,占用耕地的农光互补项目,如在2022年1月17日前未铺设完成的,将以调整或取消处置。那么,对于目前正处在圈而未建阶段的三峡新能源故城公司光伏发电项目,是继续推进还是面临取消?答案未知。

  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综合股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辛庄乡部分农地是因为去年雨水灾害持续造成上述村庄土地无法继续耕种,并非因被圈占错失冬小麦种植而闲置撂荒。”“三峡新能源故城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于去年9月份,已被列入2021年度省级开发计划。目前处于停工等待政策指引。”他补充道。

  位于大寒布村东南,长期处于撂荒的三峡新能源故城公司地块为了抢占政策窗口期。“2022年5月20日,大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纷纷进场,不到一天内,将90多亩土地立满了水泥地桩,施工方回复村民在建工程为光伏项目。”大寒布刘姓村民对记者说。

  个别“农光互补”只见光未有农

  农光互补成“重光轻农”

  “光伏+农业+旅游”三位一体发展著称的冀州农光互补示范园,实难相符设计初衷。

  据公开信息显示,该示范园位于冀州区冀州镇新庄村,为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12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021年4月底开始正式并网运行。项目投资5.11亿元,占地3100亩,为农光互补复合项目,在不改变土地农用性质下,实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有媒体报道称,冀州农光互补示范园坚持“板上发电、板下种植”,将光伏发电与生态农业进行有机结合。其中,“板下种植”高效利用光伏板下的土地,研究推广节水种植模式,探索百亩灵芝菌类示范棚和射干、白株、防风等500亩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为此,该示范园区被授予“衡水市现代农业精品园区”称号。

  记者在位于新庄村东、南两侧的冀州农光互补示范园发现,园区内种植的农作物普遍为菜籽和花草,并非此前宣称的灵芝等名贵中草药。

  前述衡水市新能源企业负责人认为,对于种植菜籽和花草这种经济价值相对较低的作物,有违农光互补旨在提升土地综合利用率、提高农民收入的设计初衷。曲解光伏复合项目中农业年收益不得低于当地同类土地最低收益的应有之义。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前述武强特百乐公司位于郭院村东已并网运行的农光互补项目,已陷入“板下无农”尴尬境地。据当地村民介绍,该村东早前已建成投产的百亩光伏发电,去年在板下种植成片花生,但因生长缓慢且挂果稀少,最终未收割连秧带花生一起烂在地里,今年上半年未再种植农作物。

  5月20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新能源开发企业座谈会,强调进一步严格项目建设时限管理,严格执行光伏复合项目占用耕地新政策。未来,河北省将如何处置多地频现光伏项目违规征占农耕地的“陈年积弊”,势必考验各地政府部门的智慧。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朱一建、郭垚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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